请问,持菲律宾个人旅游签证,从香港过境,是否可以来回都在香港呆七天?还是一共加起来只能呆7天?

不知各位理解否?是不是从香港出发去菲律宾可以在香港停留7天再走,从菲律宾回到香港过境,可以再停留七天再走?还是说来回加起来只能停留七天?

有第3国签证及澳门香港中转国外的机票或国外中转香港澳门,都可以分别在香港澳门待不超过7天,也就是去可以不超过7天,回来不超过7天
菲律宾签证:护照+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办理了http://hi.baidu.com/%B7%C6%C2%C9%B1%F6%C7%A9%D6%A4%D6%D0%D0%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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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4
持菲律宾个人旅游签证,从香港过境,是可以来回都在香港各呆七天,一共加起来是14天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15
来回都可以呆7天,加在一起14天。
第3个回答  2011-06-14
菲律宾的旅游签停留期是21-30天,在停留期内,都可以呆追问

我的问题写的不够明确吗?我是问能否呆在香港7天,也就是来回14天!
也就是说我持第三国签证,是否可以在去的时候在香港呆上7天,从第三国回来再在香港呆上7天?
还是说我即使持有第三国签证,来回在香港停留的时间不得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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