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法院判决下来后,超过一个月还可以上诉吗?

如题所述

不能上诉了。接到判决书之日起超过15天就没有上诉的权利了。再说判决书最后一页也有“如不服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提示。所说的有效证据是新的证据才行,但必须等到6个月后才能再起诉。
法律分析
法院判决书下来以后,第一步要做的是等上诉期,一般情况下,有哪一方不服的都可以在十五天的上诉期提起上诉。如果上诉期过了之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则判决生效,具有给付义务的案件会进入履行期,在此期间,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要及时履行相关义务。在履行期之后,如负有履行义务一方的当事人没有及时履行相关的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是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4
不能上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此,接到判决书之日起超过15天就没有上诉的权利了。再说判决书最后一页也有“如不服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的提示。
你说的有效证据是新的证据才行,但你必须等到6个月后才能再起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6-13
上诉日期起算是以你签收日期开始,判决超过15天即告生效,不可以上诉。但是你可以选择到检察院或者法院申诉,到检察院的话,找民行科。追问

那如果我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法院是否可以更改原判决,重新判决,

第3个回答  2011-06-13
民事判决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未上述即生效追问

那如果当时被告不在场,事后还可以继续上诉么?

追答

签收法律文书的应当是当事人或有委托权限的诉讼代理人,怎么可能不在场呢?

第4个回答  2012-11-03
可以看情况申诉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