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规定缴费太刚性。应该改为缴费人自缴费起一个月外生效。一个月内生病不给报销。才是人性化的政策。
追答政策总是有一些约束性的,不过我认为在过期前要是能有什么方式通知一下就可以避免一些问题出现了,比如:邮件投递、电话通知等等......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新农合一年一缴费,一年一参合,缴费当年度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新农合每年10月中旬开始筹资,第二年1月1日开始生效,享受报销;
全国大部分地区参合过程中出现断缴的情况,再参合无需补缴上年度未参合的费用。但个别地区需要补缴,如山东省:上年度没参合,下年度想参合,但必须补缴上年度的参合费用,包括国家补助部分;
新农合平时无法缴费,只能在年底统一开展筹资工作时才能缴费。其原因是个人只是缴纳很少的一部分,而国家补贴占大头,错过年底的缴费时限,等这个地区把参合人数上报给上级部门,再想缴费参合,国家无法再下拨那份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