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法官助理对应行政级别

如题所述

三级法官助理对应行政级别三级主任科员。1、首席大法官级、国家级副职级。
2、一级大法官级、省部级正职级。
3、二级大法官级、省部级副职级。
4、一级高级法官级、厅局级正职(巡视员)级。5、二级高级法官级、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级。
6三级高级法官级、县处级正职(调研员)级。7、四级高级法官级、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级。
8、一级法官级、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级。
9、二级法官级、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级。
三级法官助理是三级主任科员。
法官助理,是指专职审判辅助工作的司法人员。他们在法官的督导下工作,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
基层院也就是县级法院员额法官的等级是这样的:从低到高是五级法官、四级法官、三级法官、二级法官、一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
目前,法院、检察院中的公务员实行分类管理,共分为法官(检察官)、审判(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进行管理。
1、司法行政人员指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员,主要分布在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等综合职能部门,不从事具体的审判(检察)业务。
2、审判(检察)辅助人员可细分为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三类,协助从事审判(检察)业务。
法官(检察官)助理负责审查案件材料、草拟法律文书等辅助性事务;书记员负责案件记录等辅助性事务;司法警察负责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3、法官、检察官俗称为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是法检系统的中坚力量、骨干力量,未来法检系统的领导班子成员都从他们之中进行提拔。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检察官是不对外招考的,而是由法官(检察官)助理进行入额考试。同时,书记员基本采用聘用制形式,很少再招录公务员。
所以,法检系统实际只招录法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三种岗位。
司法行政人员就是法检系统的普通公务员,跟其他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没有太大的区别。
其中,一级科员就是以前的科员,本科生试用期满后会任命为一级科员,也走领导职务和职级的路线。领导职务就是副科、正科等等,职级就是一级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法律明确规定,副院长(副检察长)、审判(检察)委员会委员要从法官、检察官中产生,因此,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天花板是非常明显的。
同时,法检系统还是以业务为主,司法行政人员的定位其实也是辅助人员,在法检系统中的话语权有限。
另外,司法行政人员的福利待遇跟其他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没有太大的区别,明显落后于法官(检察官)、法官(检察官)助理。
根据规定,只有通过了司法考试的朋友才能报考法官(检察官)助理。
由于法官、检察官不对外招考,从法官(检察官)助理中择优产生,因此,法官(检察官)助理也是法检系统的骨干力量。
目前,法官(检察官)助理有两种发展路线:
一是参加入额考试,成为正式的法官、检察官,职业发展前景大大拓宽:既可以走法官(检察官)等级晋升路线,也有机会升任庭长(主任)、副院长(副检察长)、院长(检察长)等,一步步走上法检系统的领导岗位。
二是有专门的职级序列,从高到底分别是特级法官(检察官)助理、一至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和一至五级法官(检察官)助理。
其中,特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司法行政人员的二级巡视员,一至四级高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五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一级科员。
四级法官(检察官)助理对应四级主任科员,属于“小副科”的范畴,明显优于一级科员。
另外,法官(检察官)助理有司法绩效,工资福利要比同等级的司法行政人员高出20%左右;若是入额成为法官、检察官,要高出50%左右,收入明显占优。
当然,法官(检察官)的工作强度并不小,尤其是法官,因为案件多、人数少,基本每天都在开庭,甚至一天要开好几个庭,压力很大。而检察院的反腐败相关职责划转到监察委后,检察官的工作压力明显减轻了不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条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
第六条法官审判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持客观公正的立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