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几小时死亡算工伤

如题所述

在上班时间病发,下班后就医12小时内死亡算工伤的。如果上了24小时的班,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死亡与长时间工作是否有因果关系得需要进行相关的鉴定。工伤,是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猝死是突发疾病死亡,不是工伤。不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猝死,不能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患职业病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害,下班后死亡的不属于工亡。当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丧葬费、补贴等款项。总的来说,下班后去世的这种情况不算工伤,事实上,即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去世,也不等于一定算工伤,比如员工在工作岗位上打架斗殴,有自残、自杀等行为的,均不可以被认定成工伤,不属于工伤的,员工自然不能享受任何工伤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功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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