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门诊排队等待看病时突然故去,医院要不要负责?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21
我上周险些遇到这种情况,幸好患者最后平安无事,好险

一90岁的高龄老人,心脏支架手术史,到我门诊看眼病,等待的过程中突然晕倒,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赶快给她吸氧上心电监护,60多岁的内科主任跑来会诊,情况好转,大家跟老人要她儿子和女儿的电话,老人坚决拒绝,说儿子和女儿工作忙,不麻烦他们(在同一个城市),自己老了招罪,死掉算了,我让同事做好录音录像,幸好老人口袋里有一个老年手机,有人掏出她的手机(没有密码),联系上他儿子,说半小时赶到,我交代负责看护老人的医生护士,让老人躺在治疗床上,千万别扶她起来,因为心脏疾病缓解后,稍微的体位变化都可能分分钟丧命(我们是眼科医院,看心脏病不内行),后来她儿子到医院后才给他送去综合性医院的心内科。是想老人在我门诊看眼科,结果心脏病发作死了,家属不闹赔偿才怪,到时候真是有口难辨了,后怕啊

医院一般来说不担责,因为医院并不知道患者有突发的状况,如果您有突发状况,又没有陪同人员,应该走急诊程序,医院会当急诊来处理,确实危急,医院会安排您进入ICU。患者并没有这样,如果是这样,排队的事情一定是家人了。多数的情况是患者(或其他人)排队,突然因心脑梗、卒中、休克、低血糖晕厥等,医院定会紧急抢救,如果别人呼救了,医院不抢救就有责任了,预判是抢救未果,毕竟在医院,只要发生突发事故的病情,医院不会不抢救的!医院只要尽到援助义务就无责!

如果患者在治疗中去世,只要符合卫生部治疗规范,医生和医院也不担责。

医生和医院担责的情况:1.治疗中出现错误治疗方案和服务不到位。2.对治疗中患者出现重大病情,施救不及时或懈怠。3.对非治疗中的患者或其他在医院人员出现重大病情事故,医院或医生视而不见,缺乏援助义务。

正常情况下,医院不存在责任。

首先,医生在为你诊断之前,并不知道你的病情,因此不存在延误或者误诊的问题。

至于说排队,这是没有错的,来医院的都是病人,医院无法厚此薄彼,只能排队。

个人认为,对于以下非正常情况,医院应当负有一定责任:

对于危重病人,原本是可以不用排队挂号,应当直接送到抢救室的。如果患者确系危重,并且患者或其亲友也提出了抢救的要求,而医生由于缺乏经验或者不负责任,拒绝接收并实施抢救,非要当成小病小疾让病人去门诊窗口排队治疗,因此而延误了抢救的时机导致病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医院肯定是有很大责任的。

当然,作为患者,自己也应该有一些就医常识。要知道除了严重如大出血、休克、抽搐、窒息、中毒、难产、重伤等极危重情况之外,还有一些病症也是可以走绿色通道不用排队的,比如心脏疼痛、呼吸困难、出现幻觉、神志不清等症状时。然而很多老百姓确实不知道这些,结果还在那里规规矩矩的排队,因而导致延误病情。

对于医院,其导医服务应当加强,我看到很多医院的导医纯粹形同虚设,工作人员根本就做不到主动观察有没有需要帮助的特殊病人,甚至有时还串岗了找不到人。同时各种告示、标识也并不醒目。尤其是大医院,一些上了年龄的病人或者没有文化的病人,如果没有年轻人陪同,真的很不容易就医。不排除就会出现由于不能及时就诊而导致病人死亡的事件发生。而一旦发生,医院也很难讲是没有责任的。

我们大部分人对疾病的认知、疾病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有的人一辈子很少去医院看病,就算是自己或陪伴家属去看病,大部分也是看普通的疾病,对急诊知知甚少。比如说心血管疾病,虽然医院门口就有大标识牌"胸痛急诊",但老百姓也不知道胸痛急诊是治疗什么的,也不知道它是绿色通道。那么病人心血管疾病来挂急诊,或者是胃疼、肩背疼,并不知道是心血管病,也就认为应该排队挂急诊,也许还挂门诊,也不知胸痛的凶险性,那么在排队期间突然心梗倒地,虽然是在医院,但他是在三甲医院吗?距离急诊科远吗?倒地瞬间有人做心肺复苏吗?错过了黄金抢救4分钟吗?突发大面积心肌坏死谁也不敢保证救命。这些都是不可预知的,属于突发的。医院也表示遗憾及无可奈何。还有命运的成份在里面,有一例真实的病例,家属陪病人来三甲医院拿药,突然倒地,及时送到急诊科,马上就上导管室,上了支架,转危为安。还有一例是在火车站患者突然倒在了一群去外地交流的大夫脚下,这想死都死不了了。不要赖医院,不要赖大夫,时也运也。

所以有嗓子疼(不是炎症),胸骨端疼,心前区疼,肩背部疼,胃疼(不是胃病),走路超过100-200米就上述疼痛,停下来就稍微缓解的,马上就去三甲医院急诊科内的"胸痛科"就诊,哪怕你没挂号,由大夫来判断你是心血管疾病还是应该挂其它科。这是绿色通道,直通的。

还有就是儿童腹痛要重视,有的并不是闹肚子这么简单,家长认为的没用,要是耽误了就是肠套叠,很快就坏死。

老百性看病也不懂医院的流程,就是问导诊了有时也懵,我们的科普还不够,应该由街道办事处和医院经常普及各种医疗知识。

经常遇到没有家属或者三无人员,特别的无奈,如果自己不忙倒没关系,但是自己岗位一大堆事,你怎么去处理三无人员,有的时候半天的时间来两三个,医院不会给你临时增加人手,也没有护工,没人看护万一出事了家属准闹,如果你去应付根本没办法处理,除非不上班就处理三无人员,看病不只是看个病那么简单,真的很无奈,学医真的是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有可能一次会让你一辈子翻不了身。

有一次,本人在急诊科值班,突然见一老两口和小两口共同领一个年龄约六,七岁的孩子闯了进来,孩子头上有伤口,鲜血直流,小两口一进门就气不打一处来高声道,孩子在你们医院摔伤,你们医院不但要给免费看病,而且要负责任的!细问之下,才知道小两口领着孩子是陪同已退休的父母来医院检查身体的,不小心让孩子摔倒头部受伤。一听是这么回事,本人及同事众皆愕然!问小两口,那你孩子若是在马路上摔倒受伤要公路段负责?…………?

当然要负责了,医院必须赔钱。比如你坐火车、飞机,突然心梗死亡,铁路局、航空公司必须给你赔钱,如果你家人亲属是技术过硬的医闹、车闹,很可能陪你一辆动车、一架飞机,就会走上人生巅峰。你躺在家里忽然猝死,同样没问题,肯定是房子的事,找开发商大闹,能获得什么收益全看你家人的本事。一个人闹一次不难,难的是闹一辈子!

我觉得,医院不仅要担责任,而且应该给你养老送终,如果刚需结婚没房子,医院也应该给您提供三室一厅的婚房。为啥呢?因为医生要有医德。

医院是包人不死的吗?就算是,你还未启动医院的医治程序也不能包啊,如果按此想法每个进入银行的人都得取到一笔钱,不管你和银行有没有业务关系。这样的问题本就是一个思维正常的人不应该提出的。

应该起诉太阳,它要是不出来,就还是黑夜,大家都还在睡觉,也没有那么多人排队,这样就减少排队的人,也不会等的太久导致死亡了,所以建议家属去联合国起诉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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