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自私?

有甲乙两人吃苹果,甲捷足先登,一手拿走了大的。乙甚为不快,责怪甲说:“你怎么这样自私?”甲反问到:“要是你先拿,你要哪一个呢?”乙答:“我先拿就拿小的。”甲笑道:“如此说来,我的拿法完全符合你的愿望。”在此,甲占了乙的便宜,因为乙奉行了“先人后己”的原则;然而,乙却无法拣甲的便宜,因为甲并不奉行这一原则。所以当社会里有一部分人奉行“先人后己”的原则时,必定有一部分人要吃亏,另一部分人占利,长此以往,势必引起争吵。可见这种“先人后己”的原则如果只有一部分人实行的话,最终肯定是行不通的。如果甲乙两人同时奉行这一原则,分苹果的问题仍旧无法解决,因为两人又会在新的问题上——即由谁来拿小苹果的问题上争执不下。不但在两人组成的社会里会有这样的问题,许多人组成的社会里也会有这样的问题,如果全社会除一人之外,其他人都奉行“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原则,将全社会的利益都归这样一个人享用,至少在逻辑上还讲得通,但如果连这样一个人也没有,这个社会就无法存在下去。

产生这种矛盾的原因在于,从社会的整体来看,不存在“别人”和“自己”的差别。每个人既是他自己,又是他人眼中的别人。当“先人后己”的原则应用于他自己时,他应当先考虑别人,但当同一个原则应用于别人,他又成了别人,他的利益应当先于别人得到考虑,这样一来,同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究竟是应当先于别人还是后于别人考虑的问题就陷入了矛盾。所以,“先人后己”,“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类的要求包含着逻辑上的矛盾,不可能成为真正得以实施的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先人后己”,“毫不利己,专门利人”行得通吗?

是否总是羡慕那些自私的人,总认为他们获得更多失去更少,对此你可能有一些自己的想法。提起自私我们第一时间联想到是爱财如命,不在意他人,损人利己等等。我们在生活中会尽可能的远离这一类人,避免和他们打交道。关于自私,我们收集了部分网友的看法:

网友1:人不但要自尊自爱,也应尊重别人,也应对别人表示友好的态度,做人不应过份自私自利、斤斤计较,应学会大方包容,大气大量,方能赢得别人的尊敬与爱戴。

网友2:自私的人,是不会对别人好的,他们只会利用别人的好,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真正自私的人,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愿同别人分享,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完全不顾别人的感受。

网友3:自私的人物质上可能更好,因为不顾别人,但是绝对不会更幸福,只有心中有爱才会有幸福

网友4:人生最大的艺术就是平衡,一味地满足自己或别人都不会幸福。本文的自私是指先满足自己再满足别人。自己活的高兴才有能力让别人高兴。

网友5:自私的人很无耻,消耗别人的福分,健康甚至生命,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虚荣和面子,幸好,老天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自私的人,回来混只要还的。

网友6:自私是指心胸狭_的人唯我独有唯我独尊的行为。与自私的人打交道,会让周围的人难堪甚至愤怒。所以自私是一种极端行为。自私的人好争好强,表面看是积极的快乐的,但实质上是与公众利益相排斥的。一旦失去利益平衡,自私未必有好结果。

网友7:知足的人才幸福,自私的人往往不幸福,因为他们的欲望永远无法得到满足,看起来觉得他们幸福是因为他们得到的物质相对更多,所以臆想他们是幸福的?其实他们过得很累!老算计别人?幸福的人是不欠别人,也不让别人欠自己,相对平衡的付出才会长久又平和?

网友8:自我中心的人最痛苦。东西方心理学大师对这问题有明确论述。你错误理解自私心理和自私行为之间关系,自私心理是正常人都有正常心理,自私行为只要不伤害到他人都是正常的。自私也好,不自私也罢,这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如果理解错误导向自我中心,你就是在害人不浅,误人子弟。(图片来自网络,与文章无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有一句话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得意思表明,人的自私是一种自然、与生俱来得人性。
有没有绝对不自私得人呢?我们不敢说没有,但至少四周这种人很少,绝大多数人没有不自私的,差别只有在于自私得逞度而已,也许你也是自私的。
事实上,自私是人类求的生存的一种本能,没什么好奇怪的,那为何又要认识人性中自私的一面呢?
你可以用“自私”来解读他人的行为,那样对人的行为就不会感
到疑惑不解,并能以“平常心”来看待了。
自私是人的一种本能,人的很多行为便是一此为中心点而形成。而按照性格、教育及生活的经验不同,自私表现在行为上也有所不同的形式。 一种是“善”的形式。自私通过“善”的形式表现出来是利人又利己。例如一般人上班,一方面为老板做事,并间接服务了消费者,另一方面赚了钱,可以养活自己及一家大小,满足生存的需要。不过也有一些人只求利人而不求利己,像有些传教土深人不毛之地,为的只是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而自己的生活不仅谈不上享受,甚至可说是一种自我虐待。在只为 自己着想的世人眼中,这种人是实在值得钦佩的。
另一种形式则是“恶”的形式。这种形式的自私是只求利己而不求利人,若只是利己但不伤人,那么这种自私还不算是“恶”,有一些人的自私是通过损人来利己,这才真的是“恶”!
这种行为如抢劫、欺诈、陷害、背叛,更严重的还杀人放火、危及他人的性命。对一般人来讲,会危及性命的事一般不会碰到,但人的自私行为你却不时会碰到,你不必对此在意,反而要有这样的想法:我要如何应对这些自私的行为,以营造一种双方和谐的关系,或得到他的协助与合作?
真实做到这一点很简卑,满足对方的自私就对于。
这里所说的“满足”并不是任其取求、无限制地满足,你如果这么做,反而会害了你,因为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那么该怎么做呢?
(1)从消极的角度来讲,不去剥夺对方的利益,不管他是不是真的需要这些利益,你剥夺了,他是会朋你拼命的。
(2)从积极的角度来讲,给予对方利益,只要他肯接受,那么他绝对会听你的,所以很多皇帝要用重金笼络臣下,大老板要发奖金给下属,而力能扛鼎的勇士,为了钱甘愿为无缚鸡之力的主子卖命。除了金钱之外,职位也是一种利益,所以“升宫”也可以收买人心,因为你满足丁他的自私!
不过,在满足对方私欲之时,你要注意两件事。
(1)不能一次就让对方完全得到满足,可以由少而多,不可由多而少,否则对方不但不会感激你,反而会怨恨你。
(2)要不时丰富你的资源,让对方认为你还有很多“好处”,他们才会为了那些“好处”和你保持一种良好的关系,一旦“好处”没了,他们大概也就离你而去了。如果真的碰到这种情形,你也不必慨叹,因为这是人性的必然。你看看,那些没落的贵族、失势的政客、潦倒的“富人”,有谁理呢? 此外,你也不能忽视人在精神、心理层面的“自私”,也就是,人都喜欢被尊重,你尊重他,那么一切都好说!
对人性的自私多多解读,然后,在一定程度上去满足他人的自私之心,这样你就能好好应对!

“人性自私论”是和谐社会的腐蚀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有正确的社会舆论和思想教育的支持。近来有些报刊和讲坛上出现一种论调:“自私是人的天性,人人都自私”。虽是老调重弹,但对于和谐社会建设具有不可忽视的腐蚀作用。
人要生存,要活好,要发展,就不能不谋求自己的利益。谋取个人的正当利益,是每个人的权利和责任,应该受到尊重,不应被贬斥为自私。马克思主义从来不是只讲义不言利,只讲集体不讲个人,从来不否认人们谋求自身正当利益的动机和行为,并且公开申明:无产阶级不但要解放自己和其他广大劳动者,而且要解放全人类。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和集体的利益,甚至损人以利己,这样的心理和行为才是自私。
自私不是人类的天性,而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在原始公社时期,人们是不自私的。那时,生产工具极为简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靠个人单独劳动无法生存。人们必须互相照顾,共同劳动,共同占有和分享劳动成果。一切都属公有,没有私产,甚至每个个人都好像共同体的一个肢体,不能独立。那里,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只能是死路一条。这也就是说,自私给自私者带来的不是利益而是死亡。这样,谁还会自私呢?那时人们不自私,不是由于“人性本善”,而是生存条件使然。
自私的心理和行为根源于私有制。人们作为劳动者,容易体会到协作、互助、联合的好处;作为私有者,是相互分离和对立的。私有者之间的这种关系,催生和助长了只顾自己的心态和行为。当人们以私有者身份相互对待时,如在纯粹的买卖关系中,各自就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自私不是出于神秘的“天性”或“人性本恶”,而是私有制这种社会关系的反映。
人们之间的许多社会关系要求相互顾及,相互关照。例如,在同一个资本家手下干活的工人之间有劳动协作的关系和团结起来向雇主争取共同权益的关系。在这些关系中,他们会互相关照、协同行动。只顾自己,妨碍协作、破坏团结,人所不齿。在抗击外来侵略或推翻反动统治的斗争中,人们会团结一致,共同对敌,容不得只顾自己不顾整体利益的自私者。日常生活中,人们在许多方面也需要相互关照。只有这样,才能存在和发展。例如,爱情、亲情、友情,都建立在相互关心的基础上。在这类关系中,一般情况下人们都不会只顾自己,而会彼此关怀、互相维护。普通的邻里关系,也要求相互关照,和睦相处。即使偶然同车、同船、同机,顾己不顾人的自私行为也会给大家带来不便,遭众人谴责。维持公共卫生、保护环境、遵守交通规则等也都靠大家互相关照,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只图自己方便,恐怕连这些起码的社会秩序也会崩溃瓦解。总之,在存在共同利益、需要相互关照的人际关系中,人们常常是会相互关照的,这是人之常情,但这不是出于什么神秘的“天性”,而是千百年来人们从亿万次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共同经验,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绝对自私的人只关心自己,对于国家、集体和任何人甚至父母、子女都不关心,这种人自外于一切人际关系,自绝于一切人情,完全丧失了“人的本质”,没了人味儿,这种人还能叫做“人”,还能为人间所容吗?
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人设想为仅仅是私有者,把人际关系仅仅归结为私有者相互对立的关系,提出假设的“经济人”作为其理论前提。他们说的经济人的基本特点是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不管这些经济学家们对“自己的利益”如何解释,怎样不断“精确化”,不断“充实”(例如,从“利益”到“利润最大化”,再到“效用最大化”,再到把“安全”、“自尊”等补充到“利益”中去),这个人反正跳不出只顾自己这个圈子。原因就在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跳不出把私有制当作永恒不变的天经地义的迷信。他们抓住人作为私有者和商品买卖者的特点,把人的其他社会身份和社会关系都弃之不顾;他们把私有制当作立论的前提,不问私有的来历、条件、局限性和发展前景。这种经济学虽能说明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的一些现象,却不能说明这个社会中许多基本的社会关系(如劳动与剥削、权利与义务、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和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是几千年没有的深刻变革。要巩固和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除了要有足够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之外,也要有一定的思想条件,即打破“人性自私论”,扭转只有私有制才符合人性的保守观念,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大力提倡劳动者(包括管理者)以主人的态度对待公共财产和共同劳动,克服只顾自己的自私心理。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处于主体地位,所以较之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具有更多的共同利益,这是培养团结互助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牢固的经济基础。和谐不是抹煞利益的区别与矛盾,而是不同利益的相互协调。和谐的基础在于不同利益之间有共同利益。有了这个基础,还需要相关各方彼此关照,讲兼顾、互利、共赢。如果虽有共同利益,各方却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不肯为共同利益妥协、让步,那也不可能和谐。试想,在任何一个组织中,人人自私,都只顾自己,不顾别人和整体,能够和谐吗?在一个国家,民族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部门之间、群体之间,各个方面都只顾自己,不顾对方、不顾整体、不顾大局,社会能和谐吗?总之,把人性自私奉为金科玉律,就没有和谐。所以,我认为,要坚决摒弃“人性自私论”,不让这种腐朽的教条干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6-02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此乃自私也
第3个回答  202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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