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关于首付款支付买方是否违约?

协议中规定买方首付款47万于经纪方或银行通知还贷之日起15工作日内付,买方于4.14日接到中介通知支付33万作为卖方赎该房子原有的贷款,卖方业务异议,双方口头约定递鉴时支付余款14万。但卖方于5.24日发通知要求支付余款,买方也同意支付。请问根据该合同条款,买方在首付款方面是否存在违约现象?

第1个回答  2011-06-07
不存在违约行为。就你表述的内容说明,签订协议后,买卖双方就首付款的支付有口头约定,而且买房也同意。至此,买卖双方达成口头协议,不违约。
第2个回答  2011-06-07
你好,感觉你表述的不太清楚,不知道递鉴时是何时?不过,即使你先前有违约行为,你在卖方发通知要求支付余款后已经支付了余款,这可以说是对违约行为承担的一种违约责任。基于此,卖方没有理由再起诉你承担违约责任了。追问

目前还没有递鉴(由于要等银行按揭申请程序),卖方认为我支付33万时候就代表是银行还贷之日,依此推断我违约。

追答

了解了,卖家发通知要求支付余款,你已经支付了,已经对违约行为(现在的情况是还不一定就构成违约)做了终结,所以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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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06-07
双方都同意支付就行了
合同这个东西就是防范万一的
达到自己的最初目的就行了追问

问题在于卖方想通过这条款促成买方违约以达到他解除合同的目的

追答

口头约定也算合同 你应该是买方吧 你要是想要房子也同意支付就先支付了也行 房子在那里跑不掉的

追问

我属于买方,我已经将余款汇入卖方账号,想咨询下如果卖方还起诉我违约的话是否成立?

追答

不成立 当时双方已经口头约定递件的时候再支付14万

最好取得中介方的证明函 因为中介方生意做成了才可以提取佣金 应该他们会很乐意出示证明的

给个最佳吧

追问

因为有个事实是我支付给他33万时候卖方也无异议,并没有要求马上支付47万,后面14万余款可能是卖方不想继续履行合同了,想通过这一条款达到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目的。

追答

给个最佳吧

既然当时口头约定了 就属于变更了最初签的的书面合同

所以解除合同的话是不成立的 属于卖方违约

你现在就是取得中介方证明函 然后让中介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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