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问题

注会会计书中写道:不属于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和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该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后续计量:

1.按照《或有事项》准则确认的金额

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准则原则确认的累计转销额后的余额。

请哪位帮我把 这段话解释一下,我实在看不明白,不胜感激。

财务担保合同和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是金融负债吗?他们都指什么?

后面说的两条是什么意思?

提示下:是按照两项中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不能低估负债哈!
我也不太清楚。随便说说哈。
1.跟预计负债有关。就是因为担保肯定有风险,但是风险大小不确定。后续 如果估计担保损失的可能性加大了, 负债就应该调增。
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准则原则确认的累积转销额的余额。是不是说,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给对方 有一些限制条件。比如,你满足三个条件,就能从我这获得100万的贷款;只符合两个条件,就只能获得80万的贷款;除此之外,我可以不履行贷款的承诺。在后续期间,如果发现贷款承诺实现的可能性小了,或者他们能得到贷款的数额小了,那么我们的负债就相应地减少了。
我瞎掰啊瞎掰! 惆怅啊惆怅!考cpa的人伤不起啊伤不起!
等等有识之人帮帮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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