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新房,出现了质量问题,漏雨,窗户斜,找卖房处多次也没有给解决,该咋办?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修复费用和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因此,刚买的新房应该还在保修期限内,就出现了上述的诸多问题,开发商都有义务进行维修,如果开发商不履行维修义务或者在业主正式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上门维修,那么,业主可以找第三人进行维修,由此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都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追问

开发商口头上说是去给维修,但是时间的问题,说是现在没有修理的人员,我们现在急着装修想早一点住进去

追答

建议向开发商提交书面意见,明确限定维修时间,否则,将自行找人维修,维修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追问

我还想再问问,我们的房子是五楼送阁楼的那种,当时买房子的时候,看的规划图阁楼上是有窗户的,可是交了房子后,阁楼上没有窗户,我们想把阁楼上开个窗户可以吗?我们这个小区就我们这一排阁楼没有窗户,其它的都有

追答

图纸上有窗户,而房子却没有,这是开发商的责任,应由开发商负责处理,为什么要揽到自己身上那个呢?!
既然是整座楼上的都没有窗户,可以联合其他人一起与开发商交涉,岂不比你自己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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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1
找物业 可以表现的生气些 售楼处只管收钱 后期的都是物业处理了
第2个回答  2011-05-22
天天找,电视台曝光,拉横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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