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公开的专利(未授权)其中描述的技术方法,与某软件开发输所采用的技术方法相同……

对于已经公开的专利(未授权)其中描述的技术方法,与某软件开发输所采用的技术方法相同,该软件已经取得软件著作权,并且在该专利申报前已经有了很好的应用,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软件持有单位该如何保护自身的权益,如果需要提交陈述意见的话,该遵循怎样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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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专利与著作权是存在区别的,如果你认为对方侵犯你的著作权,你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如果你认为对方是侵犯你的专利,是不能支持的,你的技术方法并没有申请专利,只能作为商业机密。而对方在你之前已经申请专利,依法取得了专利权。
其次,你如果能够证明在对方申请专利前已经掌握了该技术方法,而且投入生产,你的行为是不构成专利侵权的,但是你的生产规模是要受限的,不得超过原来的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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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26
保护自己的利益,应该在申请版权的时候,想办法申请专利。
现在这个情况,你可以向国知局反应,但有什么用呢?你的版权在他专利申请之前就是现有技术吗?你如何证明呢?版权登记源代源是不公开的,而且有时候因为代源多,你可能只登记了一部分;另外在使用过程中,通常处理器都是加密的,源程序也不能算作公开的内容;
这种情况,对方完全可认为是自行开发的;即使就是从您这边看来的,也遵循先申请原则,权利是对方的,造成发明人实施自己的专利却侵权的情况;不过,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这个专利是你发明的,对方是窃取的,可以把专利申请权要回来。
第2个回答  2011-05-21
软件著作权与专利权保护的主题不同,简单的说,软件著作权是保护代码,相同或实质相同,即侵权;而专利是保护一种“技术”方法,涉及到确定的技术领域,解决确定的技术问题,产生确实的技术效果。
你所能做的,仅仅是向国家局提交你的程序代码,作为实审员审查该专利创造性的参考文件。

当然,即使他专利申请成功,也不影响你继续使用你的原软件代码,因为至少你在他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已近拥有了该代码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11-05-20
不懂,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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