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未提供产品说明书,是否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否侵犯“获得有关知识权”?二者有何联系与区别?

商家未提供产品说明书,是否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是否侵犯“获得有关知识权”?
“知情权”与 “获得有关知识权” 有何联系与区别?

请不要照搬法律原文,谢谢!

  未提供产品说明书,属于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一种。与侵犯有关知识权并无联系。

  消费者知情权又可称为知悉真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作为消费者自身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势必要了解掌握其消费对象的基本信息、特征以及产品服务的售后事宜。这也就很自然的涉及到了知情权的内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于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这一目的,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由此可以概括出我国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首先,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了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服务的内容、规格等。
  其次,关于商品的技术状况,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等。特别是一些可能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尤为必要。再次,关于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及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在这一点上联系到我国目前问题凸显的广大服务行业,服务价格混乱不明,没有形成一个良好的价格公告与监督体系,往往也极大程度上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二)消费者知情权在消费者权利保护体系中的地位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我国的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而对于消费者知情权在其他几项权利中地位的把握,以及对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理解,对于消费者知情权各个方面的研究都有着重要意义。通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发现,消费者知情权与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如保障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
  一般来说,消费者知情权是这些权利得以行使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知情权,其他权利往往是一句空话,根本无法行使及进行司法救济;此外,消费者知情权完全可以涵盖其他一些权利,如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权,实际上仅仅是消费者知情权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而已。与其他权利相比,消费者知情权处于基础性、普遍性、涵盖性和创新性的重要地位。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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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14
知情权的范围比获得有关知识权更大追问

能再详细一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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