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党员党籍的处理程序如下:
1、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一般应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2、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经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2/3以上的多数决定。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扩展资料:
开除党籍是对党员作出的一种纪律处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党员请注意 这些行为会被开除党籍:
1、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中央保持一致,严重者开除党籍。
2、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等,开除党籍。
3、诋毁污蔑英雄模范,严重者开除党籍。
4、组织分裂党的活动的,开除党籍。
5、拉帮结派导致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或开除党籍。
6、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搞变通,严重者或开除党籍。
7、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做两面人,严重者开除党籍。
8、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严重者开除党籍。
9、擅自对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严重者或开除党籍。
10、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不落实整改要求的,严重者开除党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开除党籍
参考资料来源:共产党员网——党员请注意 这些行为会被开除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