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不满两年,可否认定感情破裂

如题所述

法律上的分居满两年是怎么认定的?现在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生活的情况非常多,但不是所有的分居都构成法律上的分居。所谓夫妻两地分居通常是夫妻双方在继续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终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的情况。像这样的情况持续满两年,法律上就可以认定夫妻分居。夫妻分居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两年”时间的计算方式: 一、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当天止; 二、分居时间应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当连续计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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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7
期间虽然每次分居都不够二年,但累计时间已满二年。法庭审理过程中,陈先生仅以双方感情不合并多次分居为由要求离婚。而章女士则以双方虽然两次分居,但每次均未达《婚姻法》规定的二年标准,且双方在第一次分居后有过几个月的复合,说明双方还是有感情的,感情并未破裂。而陈先生的意见则是:根据《婚姻法》的立法本意来理解,分居满二年仅为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的外在标准之一,法院在遇到夫妻已经分居的离婚案件时更因该注重内在的标准,即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本案的实际情况是:陈先生与章女士两次分居的起因均为双方感情不合,且双方结婚仅半年就出现如此严重的矛盾,虽然双方结婚已三年,但实际生活在一起的时间不足半年,中间虽短暂恢复过同居生活,但仍因感情无法修补而继续分居,此种情况足以说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判决双方离婚于情于法均是成立的。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先生的意见,判决了夫妻双方离婚。律之网成都离婚律师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标准有很多,但由于有些标准比较模糊,而分居两年是比较客观的一个依据。因此很多人都有两年情节,以为必须分居两年才构成夫妻感情破裂,或者甚至有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两年,那就是夫妻已经离婚,不需要走其他手续。这些理解都是不准确,夫妻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仅仅只是一个重要的标准,至于夫妻感情破裂还有其他什么依据,建议能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的维护权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7-15

根据婚姻法三十二条: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该处分居满两年,前提是夫妻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其次,在诉讼过程中分居满两年,在实践中举证很困难。在司法实践中操作的可能性较小,原因,证明分居满两年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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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4-12

分居多久可以认定为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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