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涉嫌盗窃的案子,被刑拘。然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所以37天满的时候,被取保出来了(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我想问下,像我这个情况,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不是因为证据不足?公安机关会不会直接跳过检察院而起诉我?再有就是,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出现的话,我是不是就没事了? 真心求教,谢谢!
公诉案件必须由检察院起诉,公安机关没有这个权力,他只负责侦查!
追问那,如果,我是说如果啊,如果没有新的证据出现的话,是否可以理解为,我基本没事了? 真心求教,谢谢
追答首先要搞清楚你被取保候审究竟是没有羁押的必要性,还是因为证据不足。取保期间还是处于侦查阶段,如果侦查机关经侦查仍认为证据不足,他们会撤销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