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工作三百六十小时,违反劳动法吗?

如题所述

排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一个月工作360小时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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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23
不违反吧,12个小时,额(⊙o⊙)…,怎么会违反
第2个回答  2014-10-23
是的,如果是自愿的就不是的了
第3个回答  2014-10-23
感觉太累了,就换一份
第4个回答  2014-10-23
不会啊追问

这却时,发生在国营企业

追答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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