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后办的低保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吗

病后办的低保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吗

不可以
大病补助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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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30
一、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的条件  具有当地户籍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优抚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政府认定的其他贫困人口,包括因患大病致贫的特困家庭。  享受城乡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待遇的病种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重度精神分裂症;严重烧伤;急性心肌梗塞;肺源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肝硬化;突发性的意外伤害,且需住院费用较高;区、县民政和卫生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医疗费用较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病种。  二、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向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乡政府民政事务经办机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书面申请书、户口簿、户主身份证、患者身份证;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收费收据、处方,必要的病史材料;城市救助对象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出具医保报销凭证;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应出具合作医疗报销凭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等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和审批程序  申请人在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1个月内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民政事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民政事务机构经调查核实后,将调查核实结果在申请人所在地社区 (村)内公示7天,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出初步救助意见,并报区、县民政局审核批准。区、县民政局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居民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手续,并发给救助通知单。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民政事务机构将区、县民政局下拨的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到位,救助对象也可凭救助通知单享受按比例救助的医疗费用减免和相关优惠待遇。
第2个回答  2020-12-12
大病医疗救助是依托于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那么,大病救助能补助多少钱呢?

关于“大病救助能补助多少钱”,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因为大病救助是分类救助的。

如果患的是消化道肿瘤、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4类9种疾病的话: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在县内定点的县级综合医院住院治疗时,医疗救助是分别按70%、50%的比例救助的;

而在县外县级综合医院、定点的本市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住院治疗时,则分别按50%、40%的比例救助;

若是在省外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则均按30%的比例救助。还有,最高救助限额是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

而若患的是其他大病的话,那低保对象在县内定点的县级综合医院住院治疗时,医疗救助就是按70%的比例救助的;

而在县外县级综合医院、定点的本市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住院治疗时,则按40%的比例救助;

在省外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则按30%的比例救助。最高救助限额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
第3个回答  2019-05-30

十大疾病办低保需要什么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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