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继续工作,现在提出离职,补偿怎么争取

我2015年4月2日到现在的公司工作,2015年7月份签订劳动合同,当时来的时候说试用期不予缴纳劳动保险,签订合同的期限为2015.4.2-2016.4.2,合同到期后未与我续签,但是我还在这里继续工作,2017.04.02日因为工资和各方面的原因我提出离职,现在因为公司还没有招上交接的人的原因,我尚未离开,在提离职的这段期间知道了除我之外的大部分同事都是试用期的时候给交保险的,那我离职后这块保险还可以补偿吗?还有我可以提出其他别的补偿吗?
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没有给我一份,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你好,公司有多处问题:1、试用期一样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2、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且超过一年;
你的诉求有两点:1、试用期内的社保补缴,2、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愿意留下的话就可以签无固定期,如果你不愿留下,就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试用期未交保险、未签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望采纳,谢谢
没有给你合同,你如果可以证明你工作出勤,比如员工牌、工资流水等,对你是更有利的追问

那我需要提出劳动仲裁吗?还是去起诉啊

追答

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公司如果不同意,你就收集证据去仲裁!

你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公司如果不同意,你就收集证据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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