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七)住宅小区
停车服务可知,住宅小区停车管理费系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
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
的费用。即关于这部分费用,国家已经放开,交由市场调节。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
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第四十二
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
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所以,缴纳车位管理费与租赁车位并不矛盾。
前者是物业管理部门为维护车辆管理秩序而收取的费用;
后者则是业主租赁地下车位,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车位的使用权,所产生的费用为租赁费。
车位管理费,是从物业管理费项目中借鉴而来的。
车位管理费是物业公司或停车管理够公司针对停车场的停车管理收费。
车位管理费包含:
1、停车场秩序管理人员人工成本
2、停车场设备设施维护成本
3、停车场清洁卫生维护成本
4、停车场消防安全维护成本
5、停车场安防监控设备维护成本
6、停车场消耗的水电能源费用
7、物业公司管理停车场的办公费用及固定资产折旧
8、税金
9、停车管理单位的经营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