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怎么申请个税退税?

如题所述

首套房退税需要的手续:

1、产权人的书面申请。产权人应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提出申报,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声明是否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的住房,是否享受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与个人所得税有关的政府扶持或奖励政策,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合法;


2、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首次(含改善型)购房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5、产权人与银行的购房按揭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7、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8、审核全部符合要求后,产权人提供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用于财政拨付资金)。


补助方式和额度为,从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在补助年度内,补助金额以实际缴纳的个税的40%为限,高于按揭本息的,照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如果补助金额低于按揭本息额度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按规定是在购房并支付按揭本息起连续12个月(即:一个补助年度)后3个月之内申报,但鉴于产权人可能了解政策滞后,目前对第一次申报超过了一个补助年度的均可申报办理。

2010年5月21日,重庆市政府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总体思路,出台了重庆版楼市调控细则“渝十条”。条例明文规定:“对在重庆市主城区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同时在主城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购房产权人实行财政补助。执行购房入户和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购房者要获得财政补助,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在重庆主城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在重庆主城区按揭购房,三是购买首套房。在满足了这三个条件后,购房者每年将获得自己当年所缴个税的40%的财政补助。财政局相关人士释疑“补助”说:“在计算补助款额时,个税是按年度计算的,因此计算时间有一个上限,即2008年12月,也就是说,自2009年12月起,在主城区缴所得税满一年,并按揭了首套房的购房者,就可以申请补助了。”

补助金额怎么计算?财政局解答说:“从开始缴纳按揭那天起计算。举例说你今年要付2万按揭款,你缴了5万所得税,那么你就可以申请到2万元的补助。”这项补助措施和其他的政策,不冲突,譬如公积金贷款按揭的优惠政策,并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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