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某1982年4月1日生,于2008年3月1日经面试合格后到A公司上班,入职后未签定劳动合同,双方仅口头约定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2000元。2008年5月,王某某在与直接上司发生了工作冲突后,去医院开出了6个月的病假单,并向公司请病假6个月,且在公司不同意请病假的情况下擅自离开了公司。A公司没有发放王某某2008年5月份的工资,也没有通知王某某解除劳动关系。
王某某随后在社会上找工作,B公司面试后决定录用他,B公司与王某某签定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双方试用期为六个月。随后王某某去了B公司上班。 5个半月后,B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让王某某离开了公司,王某某很生气,便拒绝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并随后在A单位以病情好转为理由继续上班。 •问:1、A单位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应该如何规避风险?
2、B公司的法律风险是什么,应该如何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