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在户口本上有继承权吗

如题所述

子女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有继承权。户口和继承权没有关系。子女是父母遗产继承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在没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

死者死亡,需要看死者有无遗嘱,有合法有效遗嘱的,需要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所以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

继承需要的条件具体如下:

1、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死亡事件的发生,继承开始。发生继承的前提为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的遗产应当为被继承人个人合法的财产。不合法的财产、他人的财产当然不能继承;

3、继承人具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并且没有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需要的条件如下:

1、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死亡事件的发生,继承开始。发生继承的前提为被继承人死亡;

2、继承的遗产应当为被继承人个人合法的财产。不合法的财产、他人的财产当然不能继承;

3、继承人具有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并且没有丧失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需递交相关资料。

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继承的方式。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根据协议取得遗产。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根据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根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序继承。

遗产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

1、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2、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

3、继承权作为一项权利,继承人有放弃的自由。

遗嘱继承形式如下:

1、公证遗嘱,是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

2、自书遗嘱,遗嘱人在生前亲笔书写的对其个人财产的处分,不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 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如果遗嘱人因病或者不识字不能书写遗嘱,可以委托他人代写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 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这种形式现在实际上并不多见,一般也不建议采用,因为存在着被剪辑或者篡改的可能性。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的情况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