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税怎么计算

如题所述

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奖金个人所得税核算方法:
国税发文件根本规则是:“交税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独自作为一个月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税”。
1、发放奖金的当月薪酬高于5000元时,奖金扣税方法为:奖金*税率-速算扣减数,税率是按奖金/12作为“应交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薪酬低于5000元时,奖金自个所得税=(奖金-(5000-月薪酬))*税率-速算扣减数,税率是按奖金-(5000-月薪酬)除以12作为“应交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奖金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注意事项:
职工当月的薪酬薪水超出「5000」元,再发放的奖金独自作为一个月的薪酬核算交纳自个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独自作为一个月核算时,除以12找税率,但核算税额时,速算扣减数只扣减一次。
职工当月的薪酬薪水不超出5000元,再发放的奖金独自作为一个月的薪酬核算交纳自个所得税。但可以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与费用扣减额的差额”后的余额,作为应交税所得额。其间“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以收入额扣减规则规范的免税所得(如按规则交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所公积金等)后的数额。
职工一个年度在两个以上单位,只能依照国税发文件规则,在一个交税年度内,对每一个交税人奖金计税方法只选用一次,交税人可以自由挑选选用该计税方法的时刻和发放单位核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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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02
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年已预缴税额
参考文件《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中:
依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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