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真卿十二意行书译文

如题所述

余罢秩醴泉,特诣京洛,访金吾长史张公,请师笔法。长史于时在裴儆[jǐng]宅憩止,有群众师张公求笔法,或存得者,皆曰神妙。仆顷在长安二年师事张公,皆不蒙传授,人或问笔法者,皆大笑而已,即对以草书,或三纸、五纸,皆乘兴而散,不复有得其言者。仆自再于洛下相见,眷然不替。仆因问裴儆:“足下师张史有何所得?”,曰:“但书得绢、屏、素数十轴,亦偿请论笔法,惟言倍加功学临写,书法当自悟耳”。
解读:这一段,颜真卿叙述了得到张旭笔法的不易:一是颜真卿两次求师笔法。即“余罢秩醴泉”和“仆顷在长安二年师事张公”这两次。二是“人或问笔法者,皆大笑而已”,包括裴儆在内,张旭只给作品,不作正面回答,更可以看出笔法的珍贵。
本节有两个字需加以注意:一是“仆顷在长安二年师事张公”的“顷”字,“顷”为顷刻之意,引申为不久以前。颜真卿在长安用二年的时间“师事张公”,结合颜真卿的年谱可以大略得知此次拜师是指颜真卿在天宝二年的罢官期间。二是在原文中“或存得者”,有将“存”字写为“有”的,对比“或存得者”与“或有得者”之意,前者有仅得到只言片语之意,后者则是似乎已经得到了张旭的论书的全部。当时李白、李阳冰、贺知章都不同程度的受到了张旭的影响,颜真卿和崔邈是写在史书上张旭的嫡传弟子,又“存”字为拓片所固有,故认为“存”字比较符合此节的文意,也符合情理。
原文 仆自停裴家,因与裴儆从长史月余。一夕前请,曰:“既承兄丈奖谕,日月滋深,夙夜工勤,溺于翰墨,倘得闻笔法要诀,则终为师学,以冀至于能妙,岂任感戴之诚也!”。长史良久不言,乃左右眄[miǎn]视,拂然而起。仆乃从行来至竹林院小堂,张公乃当堂踞床而坐,命仆居于小榻而曰:“笔法玄微,难妄传授。非志士高人,讵可与言要妙也。书之求能,且攻真草,今以授之,可须思妙”。
解读:此节叙述了颜真卿通过真诚的表白,终于打动了张旭。有两点需加注意:一是“既承兄丈奖谕”的“兄丈”二字,“兄”字古有师长之意,故在古代非师徒关系的一方称对方为兄时,对方一般不称对方为弟;“丈“字有尊敬的长者之意。因此“兄丈”二字,可理解为前辈、老人家。由此可以推断此刻的颜真卿还不是张旭的徒弟,否则颜真卿可直接称呼张旭为“恩师”、“尊师”或“吾师”。二是张旭指出草书和真书双修的学书主张,在《唐人书评》所列的十二位唐朝草书大家中,有着“唐朝第一妙腕”之称的孙过庭(排名第二,位列张旭之后)在《书谱》中说:“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草一起学习的观点在这里得到了草圣张旭的再一次明确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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