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重新修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如题所述

具体如下: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扩展资料

申报程序,以广东为例:

现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要求,请全区各社会单位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凡符合该标准的单位到禅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业务受理窗口(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三座一栋智慧新城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或区消防大队一楼档案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中三路23号)实施主动申报,提交重点单位申报备案材料;

大队将在各单位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确认,向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送达《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告知书》,并告知单位 “户籍化”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各单位应按要求完善基础信息,并落实专人进行日常维护。

参考资料:禅城发布(禅城区委员会宣传部)-周知!禅城2018年消防安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