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在古代有两种理解:
容积单位:
1石=10斗,1斗=10升,1升=10合,1合=10勺,1勺=10撮,分别相当于百升,十升,升,百毫升,十毫升和毫升(撮)。,换算成重量需要再乘上一个密度才行。
重量单位:
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汉书·律历志上》
(Ps: 在汉代,一斤为16两)
现在通常认为石为容积单位,仅在部分古文当中认为是质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