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分法基本引理

如图,这个引理中,我认为,“函数f(x)和η(x)在[a, b]上连续”不是必须的条件,只需要它们在[a, b]上有定义即可。换句话说,能做到“函数f(x)和η(x)在[a, b]上有定义(不必连续)”,那么这个引理就成立。大家怎么看?

当然是错的 如果不连续 f可以只在固定的几个点上不为0 那这样积分仍然是成立的 但是结论就不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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