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事故处理一般原则

如题所述

(1)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的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

(2)注意厂用电的安全,设法保持厂用电源正常。

(3)事故发生后,根据表计、保护、信号及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作出处理方案。处理中应防止非同期并列和系统事故扩大。

(4)在不影响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尽一切可能使设备继续运行。必要时,应在未直接受到事故损害和威胁的机组上增加负荷,以保证对用户的正常供电。

(5)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设法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之合理,让系统恢复正常。

(6)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7)做好主要操作及操作时间的记录,及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有关领导和系统调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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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5
对电气事故处理要求以“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有效的整改措施不放过)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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