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在竣工验收后有哪些东西要移交给建设单位

如题所述

你好,施工单位应移交是技术资料和剩余的物料。其中,将有关技术资料系统整理,分类立卷,在验收时交建设单位归档保管,以确保维修的需要。验收时移交的技术资料主要有: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数、面积、装修标准、开工竣工日期等;
2.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模、数量、产地、主要性能、单价及随机工具、备品备件等;
3.工程项目竣工图;
4.材料、建筑构件、外协件、各种设备、检测仪器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和验收记录,预制件的荷载试验记录,自动控制仪表的调试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土建施工记录,包括地基处理记录、结构安装校正记录、预应力构件施工记录等;
7.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如管道系统的试压、试漏检查记录,暖气、卫生、空调、电气、电信、通风、供水、供气(煤气、蒸气等)、消烟灭火、防暴报警、电视监控等工程的检查和试验记录等;
8.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变形、防震、防爆、绝缘、密闭、净化、隔音、隔热等指标的测预记录,重要钢骨结构焊缝探伤检查记录;
9.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
10.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和技术核定单;
11.关于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注意事项说明;
有关该工程项目的其他重要技术决定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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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16
竣工验收后,对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后的剩余材料移交建设单位;竣工资料的移交,工程移交。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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