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走时候留下了遗嘱,没有公证,只是爷爷亲笔手头写的,遗嘱的内容是儿子继承所有房屋。其中一个女儿将儿子起诉到法庭,要求平分房屋。请问遗嘱是否有效。儿子是否能继承所有的房屋?请专业人解答!谢谢
1、遗嘱有效;
2、房屋是你的奶奶和爷爷的共同财产,你的奶奶去世后,爷爷和3个女儿和一个儿子,5个人都有权继承她的那一半房屋;这叫法定继承。
3、继承下来是,房屋60%是你爷爷的;3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各10%。
4、你爷爷的遗嘱对他的60%的房屋处理有效;应由儿子继承,也就是儿子共有70%的房屋;
5、当然,这是理论上的分割,如果对老人尽的赡养义务较多的继承人,是可以适当多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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