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劳动仲裁流程是怎么样的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1.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时,应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并确保副本数量与被申请人数相匹配。申请书内需包含以下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及住所;
- 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 仲裁请求的具体内容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 提供的证据及其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 申请仲裁的日期。
2.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五日内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自决定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若决定不予受理,应说明理由。
3.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在开庭前五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申请人视为撤诉,被申请人可接受缺席裁决。
4. 仲裁调解:仲裁庭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应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调解成功后,仲裁庭应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成功的,仲裁庭应及时作出裁决。
5. 仲裁裁决:仲裁庭应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审理。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裁决后,仲裁庭应制作仲裁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一年申请劳动仲裁,除非有正当理由中断或中止,否则可能因超时而失去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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