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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社会保险的管理
第四条 公司社会保险执行部门为财务部,工作职责包括: 1.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以及缴纳保险人员名单的提交; 2.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咨询、解答; 2.财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执行与办理; 3.财务部负责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 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正式员工(不含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 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保险缴纳申请名单,报总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 新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续交人员另行提供保险(中)终止单)后,财务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 公司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服从公司的安排,自觉缴纳保险。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参保或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九条 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 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 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依据财务部计算金额在员工工资中扣除。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员工离职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在当月或次月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二条 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财务部核算金额,并交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三条 如员工发生社会保险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及时通知、咨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社保机构申请支付或索赔。必要时,当事人应维持现场原貌并保存证据,在索赔时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医疗发票原件、住院医疗明细、身份证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手术记录、交通警察事故调节通知书、责任认定书等)。

第三章 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管理
第十四条 社会保险各险种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中公司缴费部分由财务部按月核算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并由公司缴纳。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的缴费基数。如不能调整,需暂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财务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财务部在下年度调整缴费基数时,按照公司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应密切关注国家及当地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根据新规定、新政策对本规定及各项缴费基数进行测算并提出调整申请,报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签批后执行公司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的统一标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并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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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25
  规章制度  为保证局内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持工作的高效运行、协调有序,以此约束行为,促进发展,提高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制定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规章制度。
制度共十二项:
  1、《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2、《接待工作制度》
  3、《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4、《保密工作制度》
  5、《卫生管理制度》
  6、《考勤制度》
  7、《请示汇报制度》
  8、《印章使用保管制度》
  9、《目标管理制度》
  10、《会议制度》
  11、《干部廉政制度》
  12、《学习管理制度》
附:
 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二、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全面正确领会和掌握其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努力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管理知识、科技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在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五、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围绕全局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勤奋敬业、恪尽职守、埋头苦干、开拓进取。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发扬党内民主,按程序科学决策。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保持集中统一,加强组织纪律性,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严格遵守党内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淡泊名利,默默奉献,自觉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思想的侵蚀,不以权谋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
 接待工作制度
  一、凡来局办事的人员,要以礼相待,问清事由,对口接洽。
  二、对来局办事的人员,要努力做到对“官”待民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接待,能办与难办的事一样耐心,忙时闲时一样高效的热情接待。
  三、凡正常工作能马上办的事,不得互相推诿,疑难问题确有困难的要提请领导研究,给办事者说明情况。说明情况时要细心耐心。
  四、来局办事人员要求会见局领导,应通过相关处室约定时间会见,不得直接引见或让客人直接寻找。
  五、上级部门的领导、检查团或外单位参观团及兄弟对口单位的接待工作、食宿工作一律由综合处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统筹安排。
 干部廉政制度
  1、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个人谋私利;
  2、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
  3、不准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
  4、不准到企业和下属单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吃、拿、卡、要等;
  5、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各种馈赠;
  6、不准在工作时间下棋、打扑克、打麻将。不准赌博。
  7、不准酗酒,除节假日外中午不准喝白酒。
第2个回答  2010-12-31
社保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个员工(包括新进的员工)都必须买上医疗和养老保险,这样保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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