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后干了十几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拿到工资吗?

我在这边工作了快两个月了,第一个月是试用期,现在是正式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说辞职要提前20到一个月,而且提前那么多天递了辞呈还要扣一半的工资,我现在就不想干了,想马上走,想请问一下我可以拿到我干的那十几天的工资吗,他有没有权利不给工资?

试用期过后干了十几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拿到工资。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单位就必须支付员工工资。转正当月是算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之和,通常是使用期天数除以标准出勤天数乘以试用期的工资,再加上转正后除以标准出勤天数乘以转正后的工资。
法律分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用人单位不可以不受任何限制、任意地给处在试用期的员工确定工资水平,而应达到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享有和正式工作时一样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依法享有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后,应按月为劳动者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如果用人单位工作拖欠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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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22
1、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所任职的这家公司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按劳动合同法要求不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是要支付给劳动者双倍工资;2、既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也就无法界定你的试用期,公司所说的正式工需要提前20天递交辞呈也是差强人意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3、即使是正式工,辞职报告递交以后,公司是没有任何权利扣除你的工资。鉴于此,你可以向你们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交涉,如果交涉不成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保存好你的员工证、考勤卡等能证明你身份的证件和资料。最后祝你好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1-11
  1、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单位就必须支付员工工资。
  2、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个回答  2013-10-22
我们公司是会给工资的,即便是你上班一两天,都会有工资。这样的企业,你去劳动仲裁机构告吧。拿着证据,比如工资条,饭卡,人事单,能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呆过的东西就可以。现在劳动局对于弱势群体还是挺不错的。 过试用期后还没有签合同的话,应该发你双倍工资,申请仲裁
第4个回答  2013-10-22
如果立刻走了就得不到那十几天的工资,只能提前呈上迟职书,再做到一个月才能得到你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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