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当在哪些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如题所述

您好!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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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31
安全通道出入口,临边洞口,配电箱,防火要求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2
工地大门口、安全通道口、塔吊室外电梯等特种设备、配电设施、土方施工的临边处、钢筋木工加工场、有落物打击危险的地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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