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新买了一个10层的顶层一居,玄关窗户外面有个露台,露台目前四面是墙,露天,并且这个露台只能从我家窗户出去到露台,或者从楼顶的铁门上楼顶然后跳下来(感觉很不安全,万一有人上了顶层跳下来打开窗户就可以偷东西)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进去露台。露台下面是楼下住户两居中的一居。购房合同里没有关于露台的描述,请问这个露台法律上讲,我可以封个顶,作为一个储物间用吗?物业现在不同意我封顶,大家能帮忙出出主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