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知觉与感觉的关系

如题所述

感觉和知觉是产生感性认识的心理过程。它们是感性认识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心理层次。二者既有层次和深度上的区分,又密切联系、相互融合不可分割。常常被合称为感知。\x0d\x0a感觉是人脑对事物的个别属性的认识。知觉是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感官而在头脑中产生的对事物整体的认识。知觉与感觉一样,是事物直接作用于感觉器官产生的,同属于对现实的感性认识形式。\x0d\x0a知觉以感觉为基础,但并不是个别感觉信息的简单总和。知觉是按一定方式来整合个别的感觉信息,形成一定的结构,并根据个体的经验来解释由感觉提供的信息,因此比个别感觉的简单相加要复杂得多。需要注意的是,感觉到的各种属性要与一定客体相联系,不与任何具体事物相联系的、完全没有客体意义的感觉是很少的。人的知觉过程不是对感觉材料的简单堆砌,而是一个非常有组织、有规律的过程,并且具有某些特别的属性,这些规律和属性反映为知觉的组织性、恒常性、定势等,它们保证了人们对事物认识的可靠性。\x0d\x0a知觉与感觉通常是无法完全区分的,感觉是信息的初步加工,知觉是信息的深入加工。现在的趋势是把感觉和知觉放在一切论述,统称为感知觉。把信息加工过程分为感觉、组织、知觉与辨认三个阶段。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3-12
第一,感觉和知觉所反映的具体内容不同。感觉是人脑对客观事物个别属性的反应,通过感觉可获得事物个别属性的知识,知觉是人脑对事物整体的反映,通过它可以了解事物的意义,因而具体内容更加丰富和生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13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