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管理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鲜明的政治性。行政管理是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核心内容,必然体现国家的本质,为国家的根本统治服务,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②服务的广泛性。政府权力来自广大人民,必须为人民服务,行政管理的全部活动都必须服从于人民的利益和要求。
③重要的执行性。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国家权力机关根据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制定和颁布法律法规;而行政机关负责制定具体的措施、细则来贯彻实行这些内容。没有行政管理,就不能实现国家的意志。
④一定的强制性。行政管理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程序合法:程序是实施行政行为所经过的步骤、时限方式等。任何行政行为均须通过一定的程序表现出来,没有脱离程序的行政行为。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响着行政行为实体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
A、行政行为符合行政程序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B、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的步骤和顺序。行为必须在行政机关的权限内,越权无效、符合法定形式,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完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