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说好了3500底薪加提成,上了一星期班签了劳动合同,因为每天要求加班一小时,说是没达到业绩想辞职

然后主管说,辞职可以,这个月必须销售业绩达到9000否则没有3500的底薪。并且劳动合同只有老板那里有一份,老板还用我们的身份证办了电话卡(电话销售)并且,我们最近观察发现,我们的客户电话清单都是买来的,我该怎么办?必须要等一个月才能离职么?

【1】单位客户电话是购买来的个人信息,这是违法行为。
达到一定数量要处罚,甚至要被判刑的。
【2】签署劳动合同,应该单位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
【3】你可以带着证据举报(也可以匿名)单位购买用户电话清单一事,
使单位停止犯法行为。
【4】想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劳动合同没有交给劳动者一份等为理由,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第47条,得到经济补偿。
【5】你要是实名举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六条,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你要是匿名举报,就得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报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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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23
你用对方没有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为述求直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并且要求公司赔偿你3倍工资,那么事情就有了能谈的空间。谈有两种思路。
1合同一式两份,把底薪、绩效、提成,五险一金购买基数,全部写进合同,如果要继续留下工作,按合同来;
2如果对方不同意继续的劳动关系,3倍赔偿 没商量。当然了公司一定会找借口,其实这是博弈的过程,你3倍漫天要价,对方就算还钱,你还能追回一部分。
第2个回答  2019-04-23
公司没有按规定发放工资,甚至公司规定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在与公司无法协商解决情况,建议反映到就业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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