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案件审理时间受诸多原因影响,有的一个月出结果,有的好几年没结果。
对于案件当事人而言,只是一个案件;但是对于法院而言,则要同时审理很多很多案件,需要综合安排。再者,当事人依法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原告行使起诉权,被告则具有答辩权乃至反诉的权利,被告答辩以及原被告举证、质证,法院开庭审理等等都需要时间。
事实情况完全相同的案件,小县城法院审理结案时间要比副省级城市区法院快。大城市基层法院案多人少,案件审理要按序排班进行,小县城法院受理案件少,法官一年审理不了几个案件。黑龙江西部地区有个朋友把贰拾万元出借给哈尔滨一名生意人,借款到期后对方不愿意还款,他咨询诉讼有关事宜。
我仔细看了他的案件材料,建议他在户籍所在地起诉,因为他家所在地法院每月受理案件少,立案后本地法院结案快,判决生效后可以尽快强制执行回本息。如果在哈尔滨起诉借款人,哈尔滨区法院受理案件较多,一审作出判决可能要六个月,被告上诉的还要延长判决生效时间,我把自己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给他看了,挺简单的案件拖了快一年才判决。他回户籍地法院立案,法院不到两个月做出判决了。原告打官司一定要联系负责任的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会考虑原告最大利益选择诉讼策略。
事实情况比较相同的案件,因为被告原因导致审理时间延长。例如离婚案件,在某地租房居住好几年的夫妻感情破裂,一方离开居住地回老家,另一方起诉对方离婚,法院送达起诉状时被告并不在户籍地居住,法院最后要公告送达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案件办理送达可能耗费几个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