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购买了工伤保险,还没有录入人员信息,发生事故能够获得赔偿吗?

如题所述

可以。在工作场所受伤的可先做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分析
要求相应的法律权益,当然需要相关证明,建议协商,若协商以搜集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取得生效胜诉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起诉流程是: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诉讼费用怎么承担: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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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9
可以。在工作场所受伤的可先做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分析
要求相应的法律权益,当然需要相关证明,建议协商,若协商以搜集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取得生效胜诉判决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起诉流程是: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5、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诉讼费用怎么承担: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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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1-07-09
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即入职当天)发生工伤,工伤职工都能获得工伤待遇(赔偿)。致于用人单位是否卖工伤保险或信息是否及时录入,是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协调问题,均不影响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
第3个回答  2021-07-09
基本上不能,正常情况买工伤保险肯定是要录入人员信息后才能生效,人员信息没有录入就等于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出了工伤社保也不会赔偿,只能由公司赔偿员工。
第4个回答  2021-07-09
购买工伤保险,有一份合同的。只要在合同上签字,以及到了合同约定生效时间,生效时间到后,不管有没有录入人员信息,都可以获得赔偿。
录入人员信息,与合同签订有个时间差,合同如果规定即时生效,那跟有没有录入人员信息没有关系。如果合同有个延后期,只要到了生效时期,都能获得赔偿。
至于录入人员信息,什么时候录入,那是人社局工作人员的事,与合同生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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