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自贸区税收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1。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可获取跨境人民币贷款,贷款利率3%-4%之间。
3。前海的现代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
4。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免征个人所得税。
5。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获取前海综合试点项目扶持资金(1000万)。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日前发布《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深圳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新政实施。至此,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落地,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将能更加清晰地了解该项政策的具体操作方法。

根据税务部门和前海管理局发布的指引性文件,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申请流程主要分为3个步骤:
一是企业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可根据前海管理局发布的《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以及附件二内容自行判断自身业务是否属于优惠范围。如认为符合,可直接填写申报表中对应优惠项目,即为完成备案登记,并按要求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在此过程中,企业均为自行操作,无需经过任何行政审批。
二是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在对已申报并享受优惠的企业开展后续监管时,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难以界定的,将会向企业发出书面通知,要求企业提供由前海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是企业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发出的书面通知后,按照《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要求,向前海管理局申请产业认定。前海管理局将在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窗口,接受企业申请,并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结果。

一、前海优惠政策汇总
1)企业所得税15%优惠
政策内容:对设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申请需符合前海优惠行业目录(如下)中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前海优惠行业目录: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商务服务业。
2)个人所得税15%优惠
政策内容:对外籍人士、港澳台居民、海外华侨、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企业或机构任职工作年满90天,可取得暂由深圳市政府按照内地与境外个人所得税负额给予的财政补贴,对已纳税额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15%部分给予财政补贴,应纳税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
3)房屋租金补贴与购置补贴
政策内容:在前海实地办公且租赁或购置实际办公室的企业,可申请办公用房扶持资金,对于购置办公室的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补贴,扶持资金分三年平均发放;对于租赁办公室的企业可申请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财政补贴,连续扶持三个年度,对于港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1。2倍的扶持金额。
租赁办公室申请要求: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且在租赁期限内未转租、分租或改变功能的机构。
4)人才专项扶持资金
政策内容:为境外人才、海外华侨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前海就业、创业提供补助,香港专业人士能直接为前海企业和居民提供服务,比如注册会计师,将前海纳入经国家批准的广东省专业资格互认先行先试试点范围。重点聚焦“深港人才合作、高层次人才集聚、人才回归计划”三个领域,对战略科学家等六类人才进行扶持,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24万元财政补贴。
5)总部企业专项扶持资金
政策内容:对于符合政策相关条件的总部企业,可申请总部企业专项资金,总部企业是指由前海管理局依据本办法认定并实际在前海合作区经营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综合型企业总部、功能型企业总部和独角兽企业总部。其中功能型企业总部分为金融企业总部、现代物流企业总部和其他功能型企业总部。可申请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集聚扶持,对于港资企业总部扶持标准按既定扶持标准的130%予以核定,有限额约定的从其规定。
6)深圳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为进一步扶持自主创业,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对于初创企业可申请各项创业补贴,初创企业是指在本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从未享受过创业补贴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该政策可分为五大类补贴,各补贴互不影响,满足条件后即可自行在网上申请补贴金额,各补贴可申请金额并不一致。
二、前海行业专项扶持政策汇总
1)金融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政策内容:对于符合政策相关条件的前海企业,可申请金融业专项资金,对新注册或新迁入的金融控股公司、商业银行专营机构、金融企业总部的深圳市级分支机构、金融企业总部设立的专业子公司和其他持牌金融机构可分别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财政补贴,对于港资金融机构再给予30%的额外落户奖励。
2)商贸物流业专项扶持资金
对于符合政策相关条件的前海企业,可申请商贸物流业专项资金,适用于在前海主要开展贸易、现代物流业务的机构、上一年度为前海外贸进出口、跨境电商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有利于前海航运发展的机构给予一定奖励,原则上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补贴,个人不超过500万元,对于港资企业可享受的扶持标准上限的1。3倍的扶持金额。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在前海,申请扶持时未在我市相关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内。
3)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资金
政策内容:对于符合政策相关条件的前海企业,可申请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在前海从事数字经济、海洋产业、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以及其他高新技术产业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原则上单一年度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补贴,对于港资企业可享受的扶持标准上限的1。3倍扶持金额,申请机构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在前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新兴产业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相关科研机构、服务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申请时扶持时未在我市相关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内。
4)专业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
政策内容:对于符合政策相关条件的前海企业,可申请专业服务业专项资金,适用于在前海从事专业服务业相关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最高可一次性申请300万元财政补贴,同一机构同时符合多个条件的,按就高原则支持,申请机构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在前海,申请扶持时未在我市相关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内。
5)社会公共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
政策内容:对于符合政策相关条件的前海企业,可申请社会公共服务业专项资金,适用于在前海从事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体育、酒店、餐饮、零售和配套服务等社会公共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以及经前海管理局认定的机构,原则上申请机构单一年度单一扶持政策的资金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港资企业可享受相应扶持比列和金额的1。3倍扶持金额,申请机构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实际经营地在前海,申请扶持时未在我市相关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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