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已经转来东莞,下半年五年级了,能不能继续就读现在的学校,但学费按公立学校收取?

如题所述

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因户籍地域等原因拒绝学生入学。因此,您的孩子可以继续就读现在的学校,但学费按照当地公立学校的收费标准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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