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内容

如题所述


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内容
1、包含范围不同.
累计专项扣除包含的范围是三险一金等;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包含的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2、扣除的标准不同.
累计专项扣除的标准依据当地的社保以及公积金缴费比例和金额确定;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内容规定来确定的.
3、实施背景不同.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是在2018年8月31日通过的新个税法中明确提出的,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规定都有什么?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3、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前款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有什么不同?整体上来说,其实通过小编老师在上文中通过包含范围、扣除的标准以及实施背景三个角度的介绍,相信你们看完全文资料后对此都有一定的理解,如果你们对此内容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那你们都可以来本网站上进行搜索学习,对你们理解是有所帮助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