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近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
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及复印件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3)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4)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流程
Step 1:提出申请
本人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就学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网上申请,登录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进行预约申请
Step 2:填写申请表
Step 3:现场拍照,复印相关材料
证明材料的复印均需为 A4 规格,非中文证明需提交翻译件
Step 4:采集信息
十六周岁(含)以上人员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十六周岁以下人员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也需采集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选择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通关的,须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Step5 :取回执缴费
《护照》 160 元/本;加注: 20 元/项
《港澳通行证》 80 元/本;一次有效签注:15 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