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人员应具备哪些素质

侦查人员应具备哪些素质

1、对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提出新要求。

随着社会改革深入、利益关系调整、维权意识提高以及各类不稳定、不确定、不和谐因素的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交织性的事件呈现多发易发高发的趋势,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一线处警民警随时都有可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如不能妥善应对、果断处置,势必引发严重后果。

这不仅要求处警民警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极强的敏感性,还要有创新的工作思维、冷静的处置态度和果断的处理措施。

2、对网络媒体应对能力提出新要求。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普及,我国已经进入了“全民记者”时代,微信、微博、论坛和客户端成了公众发表舆论的重要平台,这些平台在给予民众话语权、提高民众参与度的同时,也极易引发涉警问题网络媒体炒作事件。

而我们实际工作中频频发生的涉警网络舆情负面事件,正是由于民警缺泛与媒体记者的沟通协调、打交道的方法技巧和舆情应对引导能力,从而引发各类网络舆情危机,损失公安机关的形象。

3、对开展群众工作能力提出新要求。

公安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群众是公安工作最广泛、最直接、最敏感的信息来源,也是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最普遍、最直接、最及时的力量,公安机关的任何活动都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理解和配合。

但是随着社会的转型变革、矛盾的凸显变化、利益的格局调整,公安工作的群众路线也在随之发生着变化,作为与群众直接面对面、打交道的基层公安民警在“懂群众语言、懂群众沟通、懂群众心理”和“会调解、会宣传、会服务”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

4、对严格规范执法能力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作出了全面部署,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更加迫切、用法律维权的意识更加强烈,特别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执法活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的形势下,规范执法不仅是社会法制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民警执法最根本的要求,当前在公众媒体的广泛关注、执法公开透明的大环境、大背景下,任何一个小小的执法瑕疵都可能引发热点炒作,对民警执法理念、执法宗旨、执法细节都提出了更规范的要求。

5、对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提出新要求。

公安信息化建设是当前公安机关推进创新改革的一项要求,也是未来警力和战斗力的重要增长点。

科技信息化应用在公安机关开展社会管理、侦查破案、服务民生等方面都显得尤其重要,特别是随着“智慧公安”、“数字公安”、“网络公安”建设的不断推进,人口管理、案件办理、情报处理、图象研判、办公平台等管理系统均不断向深度和高端应用拓展,这就对公安民警科技信息化应用和实际操作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6、对自我拒腐防变能力提出新要求。

基层公安民警虽然职位不高,权力不大,但整天与社会阴暗面打交道,接触的人和事比较特殊,稍不注意,就容易被拉下水。

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从严治党等系列的规章制度,公安部也相继出台了“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等警纪警规,规范约束了民警的日常行为。

一但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价值观发生偏离、把握不住底线,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扩展资料:

侦查人员应提升的能力:

一、借助“五个平台”,提升捕捉案件线索能力

借助新闻、网络平台,努力从新闻报道、网络舆情中捕捉有价值的线索。借助内部协作平台,各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都应在第一时间向自侦部门通报。

借助政法机关信息共享平台,与其他机关建立良好的信息共享机制。借助线索移交平台,与纪检、监察部门建立线索移交机制。

借助信息共享平台,与审计、房产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借助进农村、进农户、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送法进基层”平台,深入群众,掌握信息,从中甄别、发现职务犯罪线索。

二、改进初查方式,提升初查取证能力

隐蔽初查意图。应灵活运用声东击西、外围突破、“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等初查策略,采取以案隐案、常规性预防调查等方法进行初查,实现初查行动公开,初查意图隐蔽。

快速展开初查。对案件线索筛选评估决定初查后,应迅速展开调查,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初查任务,牢牢把握主动权。

全面调取证据。一方面,应确立“由证到供、证供互动”办案理念,将工作重心前移到初查收集证据上。

在初查基本形成完善的证据链条基础上,立案后补充必要的嫌疑人口供,达到快速立案、快速侦结的目的。

三、做到“五个善于”,提升传唤讯问能力

善于制定有针对性的讯问提纲。在首次讯问前,应根据初查对象阅历经历、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讯问提纲,切实掌握讯问主动权。

善于把握讯问技巧尺度。严格把握政策攻心与威胁、欺骗与谋略、引诱与疏导、诱供与策略承诺、诱供与教育启发等的界限和尺度。充分运用初查中获取的证据,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由证到供、证供互动,顺藤摸瓜,迅速突破被讯问人思想防线,并从中寻找蛛丝马迹,扩大战果。

善于选择有利时机出示证据。应根据讯问进展情况,抓住有利时机,出示初查中获取的证据,营造给被讯问人造成心理压力的讯问氛围,促其消除侥幸心理,主动配合侦查办案。

善于打好心理战。讯问中,根据被讯问人下意识的动作、转瞬即逝的面部“微表情”,迅速解读、掌握其心理,及时调整讯问思路和方法,达到出奇制胜、一招制敌的讯问效果。

善于通过人性化办案开展“情感攻心”。在办案中,应始终坚持“人性化”办案,文明办案,尊重被讯问人的人权,使其真心悔罪,如实供述。

四、学会换位思考,提升收集固定证据能力

经常进行“回头看”。经常组织办案人员对以往证据发生变化而“瘦身”的案件进行逐案剖析,认真研究犯罪嫌疑人或辩护人的辩解理由,查找侦查环节存在的疏漏和薄弱之处,汲取教训,提高收集、固定证据的精细意识。

加强证据审查分析。一方面,制作职务犯罪案件证据体系表。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罪名的职务犯罪案件,分别制作详细、完整、层次清晰的证据体系表。

参考资料来源: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应提升“四种能力”

姜堰长安网:浅析新形势下基层公安民警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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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6
  一、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应具备的素质

  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人员是指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反渎局、反贪局)负责侦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人员。本文中指的“素质”是指个人的才智、能力和内在涵养,即才干和道德力量。素质,又可以分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

  (一)政治素质及职业操守

  首先,侦查人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政治素质是指侦查人员应当具有的政治立场、政治信仰、政治品质,其实质就是对党、对国家和人民、对法律的绝对忠诚。查处职务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使检察机关经常处于反腐败的风口浪尖上,使侦查人员经常面对着情与法、权与法的较量。侦查人员如果立场不稳,原则性不强,不仅不能查处腐败分子,反而会成为他们打击举报人的工具,如吕净一举报李长河一案。吕净一是河南省平顶山市八台镇副镇长,李长河是该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动用手中权力对吕净一进行报复,他指示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将吕净一抓起来。检察机关感到十分为难,李长河则对有关领导说:“先编个理由把他扔进去,墙倒众人推,马上就会有人检举揭发他,啥证据都有了。”1996年6月18日 ,检察院便以“涉嫌挪用公款”对吕净一立案侦查,后予以逮捕。在李长河以政法委书记的身份“协调”下,检察机关起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吕净一有期徒刑一年(后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无罪)。可以想象,如果该案的办案人员在刑事拘留、立案、逮捕、起诉一系列办案活动中能挺住压力、坚持原则,忠于法律,这样的冤案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在侦查人员各方面的素质中,政治素质是基础,它体现在办理每个案件的具体活动中。一个侦查人员只有具备了坚定的政治信念,才能守得住清贫、寂寞,才能在权势的威胁、金钱美色的诱惑等等面前立于不败之地,他的侦查才能才会有用武之地。

  其次,侦查人员要有为领导分忧的全局意识。

  侦查人员要认真领会领导侦破案件的各个环节的思路和意图,学会想领导之所想。比如领导决定对订立攻守同盟的数名犯罪嫌疑人各个击破,侦查人员就应该在侦查中注意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征、家庭背景、思想动态等等,找出最薄弱的环节。侦查人员要有足够的思想敏锐,及时捕捉各种信息,及时为领导进行全局性的决策提供好的信息、好的建议。侦查人员还要学会总结经验教训。办完每一件案件,都应在侦查思想、技能等方面有所进步。犯错误不可怕,一次又一次地犯同样的错误才是可怕的。

  第三,侦查人员要有奉献精神、吃大苦耐大劳的精神。

  其它部门每天基本上都可以按部就班地工作。侦查人员却要随时准备连续加班加点,甚至连续几天不能回家。侦查人员出差办案,苦累是正常的,而且无法照顾家庭,没有奉献精神怎么能行?

  第四,侦查人员要有集体主义精神即团队精神。

  特别是在侦破大要案时,侦查人员往往要兵分几路,搜查、讯问、查账、取证同时进行,每一路都影响着案件最终的结果。每个人都应该兢兢业业地互相配合好,不能因为不是自己主办而马虎从事或互相推诿。发现新问题要及时汇报,有好的建议要及时提出。也不能为逞个人英雄主义而擅自行动,影响案件大局。

  (二)业务素质

  侦查工作是与人“斗”的工作,可我们要“斗”的可不是普通人,这些人能量之大,经常超乎我们的想象。他们多是有职有权有钱,社会阅历丰富,甚至有高学历、高智商,有部分人还精通法律,有一套隐藏罪证、对抗侦查的本领,他们的社会关系复杂,交际面广,关系网密布。俗话说:“没有金钢钻,莫揽磁器活”,要想扳倒这些人,侦查人员必须有一身过硬的本领。

  1、要有法学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

  法律理论水平是侦查人员作为执法者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基本要求。首先,侦查人员要学法、懂法,有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底蕴;其次,侦查人员特别是一些从法学院校毕业的侦查人员,还应克服“吃老本”的观念,要实时更新,要与时俱进,执法理念要跟上时代,注意克服重口供不重证据、重实体不重程序、重保护被害人不重保护嫌疑人合法权益等陈旧观念。要熟悉犯罪心理学知识,还要能运用自如。初次接触犯罪嫌疑人,通过观察其举止言谈,要拨开迷雾,窥探其内心的真实世界。是坦然还是不安,是恐惧还是顾虑,是坦白还是在编造谎言,等等。通过对其心理状态的判断,才能确定好下一步的侦查计划。同时,在侦查案件中,要根据办案需要实时“恶补”相关学科知识,侦查人员不可能什么都懂,但一定要有勤奋学习的精神。职务犯罪案件常常涉及侦查人员的未知领域,侦查人员一开始常会觉得很迷茫,这时候就得承认自己的无知,放下架子,虚心学习。如办理土地管理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就得对历年土地管理的沿革、土地和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的有关情况要熟悉;办理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案,就得对国企改制的相关规定、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有充分的了解。

  2、要做到先知先觉,举一反三

  现代社会是个信息的时代。在网上输入任一词组,搜索到的信息少则几千,多则上百万。在大量信息面前,侦查人员应学会对信息的过虑、取舍。同样一条信息,对一些人像水过鸭背,没留下什么痕迹,一些人却从中找到了破案线索。我们希望每个侦查人员都要建立自己的信息网,都要有自己的耳目。外出和朋友吃饭,对于别人也就是应酬而已,而侦查人员却要多个心眼,从闲聊中从捕捉有用的信息。去年3月底,我院得到一个信息:柳北区检察院侦破了一件贪污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的窝案。我们立即联想到,柳南区也有不少村委管理着同样的补助金,是否也会存在着贪污行为呢?我院当即兵分数路,同时对三个村委会的账簿进行审查,传讯相关人员,果然侦破了太阳村镇某村委主任吴某等6人共同贪污5万余元的窝案。

  3、要具备侦查的谋略

  侦查过程就是侦查人员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但又要求侦查人员所有的行动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巧用谋略非常重要。接到一个线索后,要寻找适当的切入点,认真考虑侦查取证的先后次序,形成有针对性的侦查计划,还要根据案情发展及时修改。如果贸然出击,很容易造成案件泄密、证据灭失,使好端端的线索泡汤了。“多算胜,少算不胜,何况无算乎?”就是这个道理。

  巧用计谋突破犯罪嫌疑人。在其它证据不够充分,无法实现“零口供”的情况下,突破犯罪嫌疑人就成了关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讯犯罪嫌疑人的时限为12小时,时间紧迫。因此,巧用计谋突破犯罪嫌疑人,以尽快查证掌握和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非常重要。在什么情况下运用什么计谋,全在侦查人员根据案情发展灵活掌握,也即“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三)社会阅历、人格魅力、社交能力等综合素质

  《红楼梦》里有句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贾宝玉看了很反感,那是因为他是个不问世事的公子哥,但是,对于想做事业的人,这副对联却是至理名言。侦查人员要了解世故人情,才能准确透视案情,判断出案件发生发展的脉络;才能分析出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及有可能的反侦查活动的,为正确制定下一步侦查方案提供条件。

  推销员们有句名言:“推销产品也是在推销自己。”其实侦查人员在向证人了解案情、取证的同时,也是在“推销”侦查人员自己。如果侦查人员通过自己的举止言行取得证人的信任,证人必定很容易吐出真情;反之如果证人觉得侦查人员不可靠、别有用心、惹人讨厌等等,必定会扎紧心理防线,或者谎话连篇,或者问东答西,或者找借口逃避,增加侦查的难度。不仅和证人打交道是如此,和犯罪嫌嫌疑人打交道也是如此。不可否认,有些犯罪嫌疑人曾为社会精英分子,风度儒雅,学识渊博,如果侦查人员举止粗俗,甚至在审讯中有侮辱其人格的言语,极易引起他们的蔑视、反感,使他们产生抵触情绪,增加破案的难度。

  侦查人员的要有创新能力,即发现新问题、解决通过创新思维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我们正处于社会正急速发展,新事物层出不穷的时代,尤其需要这种能力。侦查人员还需要有组织能力和社交能力。侦查人员带领一个侦查小组,要能知人善任,充分调动、发挥每个人的聪明才智;要协调好同事间、上下级之间、证人之间和发案单位之间的关系,减少内耗和不必要的矛盾,才能确保案件顺利办好。

  总之,侦查人员需要的素质是方方面面的,但不论遇到什么问题都应该积极、主动地妥善处理好,这就是侦查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如何提高侦查人员的素质

  首先把好进人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侦查员,是要有天赋的,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后天的努力就能做到的。有些人在自侦部门干了十几二十年,侦查能力却没有很明显的提高,而有些人却能在五六年内进步神速,很快就可以独挡一面。因此检察机关招收干警时,自侦部门应有一定的发言权,尽可能招到有侦查人员潜质的人,在人才的培养上才可以事半功倍。其次要搞好侦查人员的培养。要以老带新,以案施教。集体讨论案件要经常化、制度化,通过交流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激励侦查人员刻苦钻研业务的积极性、主动性。

参考资料:http://www.gxfzw.com.cn/jy/news_show.asp?id=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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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1-05
力量 智慧,敏捷
第3个回答  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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