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工厂工作很多年了 现在厂子黄了咨询下赔偿问题

2009年5月开始在这里工作 2010年十月十一月左右成立工厂 一直在这里是在工厂工作 直到现在2018年5月底 现在厂子黄了咨询下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这些年公司也没有给我交过五险一金 以前的薪资是 底薪一千+业绩提成 平均工资能有三千左右 从2018年一月开始底薪调整为两千 月工资是三千二左右 工作时间是一个月休息4天 每周周日休息一天 近一年改为周一休息 知道申请劳动仲裁 现在想问 全部处理下来 能得多少赔偿 如果请律师 又怎么算
还有4月份的工资还没有发 公司的决定是工资正常发再补偿一个月二千块钱 不同意的话 还威胁说告他们工资就不给发了 公司申请破产你们就什么都没有了 就说公司经济困难 补偿二千是给我们的比较好的了 不然就什么都没有

这个问题很简单,也不用申请律师,直接去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先和你说下依据的政策,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和第四十六条第四款,前者是劳动终止,后者是经济补偿金的依据,这里我就补复制给你了,现在我一一回答你的问题。
根据劳动法规定,如果单位依法破产或者依法注销的,对原劳动职工必须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就是劳动关系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你所在地方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然后乘以你实际在单位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满半年按一年,不满半年按半个月,按照你所说的,假设是9年,你平均工资是x就是x*9就是你的经济补偿金了;
你所说的工作时间听上去有点问题,国家劳动政策规定,标准工时制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必须保证一天以上的休息,如果超过这个工作时间就要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并且单位每个月累积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这里你的工厂可能涉及没有支付加班费和超时加班的问题。
这是你所问的2个问题,接下来就是维权了,仲裁的维权是一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开始计算的,显然你已经超时了,不过如果单位还麼有倒闭,并且因为劳动报酬引起的劳动纠纷,时间就不受限制。同时,如果你的工友有同样的问题,可以去仲裁申请集体讼诉,仲裁会对同一案件共同审理,你们只要派3-5人作为代表参加。最後就是收集证据了,如果实在表达能力有限,或者法律意识不高,那麼可以集体请一个律师进行代理,一般这样的案件是按标的物的,这个自己可以谈一下。
好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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