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一、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3.《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4.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
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三、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一年当地的平均工资计算,可以分为五档,灵活就业人员选择其中一档缴费基数,再按照缴费比例缴费即可。
一档:社保平均工资60%;
二档:社保平均工资70%;
三档:社保平均工资80%;
四档:社保平均工资90%;
五档:社保平均工资100%。
以上五档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选择其中一档后,再按照养老保险费比例20%缴费即可,其中8%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2%。
单位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开户办理的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账户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3)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4)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