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卖房违约怎么办?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如题所述


现在二手房买卖是比较流行的趋势,而且二手房买卖还是很有优势的,它的信息比较广,而且二手房也在各个方面可以满足不同人群的趋势。那么如果在二手房买卖的时候出现违约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呢,来看看二手房卖房违约怎么办,那么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呢,下面就来看看相关的内容和小常识。
二手房卖房违约怎么办?
1、避免合同无效情况。比如核实房产权利人的身份、代理人的授权委托手续、房产共有的情况等;注意合同内容。交易双方可以约定更短的交易周期以尽快完成交易,或者约定更高的定金额度(法律规定不超过交易金额的20%),或者约定一旦发生纠纷、诉讼引发的律师费及各种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尽可能增加违约成本;
2、自己按合同约定履约,不给对方违约机会。包括按时足额支付定金、及时办理首期款的银行资金监管手续等;
3、及时固定证据。如果卖方应履行义务期限届满时未履行其义务,买方应自己或者委托律师向卖方发出书面的《履约催促函》,并保留函件复印件及邮寄凭证,以证明对方违约的事实;协商不成,法律解决。及时委托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起诉后都应立即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涉案的房产,以保障今后判决的顺利执行。
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1、房价快速飙升,业主毁约频现,其中毁约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当事人毁约的根本原因,受中介工作人员知识所限,很多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定价和违约金明显偏低,无法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2、租客骚扰卖房是纠纷多发地带,部分法院在买卖双方都已经过户后又以侵害租客优先购买权为由判决买卖合同无效,虽然最新司法解释已明确规定租客不能再以此为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了,但租客的优先购买权仍然存在,卖方应在签约前取得租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3、炒房客ABC单容易导致卖方权益受损,ABC单是卖方不知情情况下的一房两卖,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卖方做全权委托公证时未指明买受人,导致业主与炒房客签订买卖合同后,炒房客又以其受托人名义与实际买家签订买卖合同,一旦一个合同发生纠纷,就会波及另外一个合同,卖方可能被真假两个买家同时起诉。
上述的这些内容介绍了关于二手房卖房违约怎么办的问题,其实要避免的是合同无效的情况,也可以按照合同履行的规定来做具体的解决方案。其实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原因有哪些这个问题,还是有很多内容的,这些小常识对于大家了解二手房买卖违约的问题有一定的参考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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