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我和丈夫有共同财产吗?2、如果单位集资房房产证姓名是我丈夫,这套房子属于我俩共同财产吗?

于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解答我的问题。我于2005年元月25日登记结婚。1、婚前,男方与所在单位签定购房合同,欲购单位集资房一套,完婚后,房款陆续交清(其父母所交),至今未取得房产证。2、由于所购集资房在完婚时未交工,我俩住在其父母所购的另外一套商品房中,该房房产证为其父所有。结婚至今我俩一直承担此房的各种费用,如物业管理费、采暖费、卫生费等等,因为是花园式小区,所以各种费用比较高。3、今年2月我丈夫单位集资房完工,其父母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了装修,并入住。

如果单位集资房是你丈夫的名字,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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