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假期安排国家怎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元旦之后,连续8天上班;春节之后,连续7天上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的放假安排公布后,引起广泛关注,有律师称如此安排与劳动法相冲突。
  昨天下午,河南商报记者采访了郑州长期协调劳动关系的业内人士付先生,付先生称,国务院的放假调休安排并不违法,因为还有关于加班的规定。

  律师:明年放假安排涉嫌违反劳动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2013年众多劳动者将面临1个连续8天上班,3个连续7天上班的特殊情形。
  其中,2013年元旦节后,职工要连续8天上班,春节后则要连续7天上班。
  对于如此安排,律师韩甫政认为,连续7天上班,显然是置用人单位于涉嫌违反劳动法的境地,劳动者则因此被剥夺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法定休息权利。韩甫政因此上书国务院办公厅,建议予以修改。

  劳动部门人士:国务院办公厅的安排是合理的

  “国务院办公厅的放假安排是合理的,总不能放假3天后上一天班又休息,那样太没效率了。”昨天下午,郑州长期从事协调劳动关系的付先生明确表示,有关放假安排并不违法。
  付先生认为,虽然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日不能超过5天,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但是劳动法还有关于加班这一部分的规定,比如你周六加班了,单位就要付两倍工资,这是允许的。
  “每周5个工作日是一般原则,如果严格按这来执行,那加班就不能存在了。”付先生认为,适当调整休息日并没侵害职工的休息权。比如有些行业,工作15天,休息15天,“如果按律师说的,也违反劳动法了,但实际上并不违法,因为除了每周的工作时间限定外,还有每月的工作时间限定。只要总的下来符合劳动法就可以了。”

  相关内容:依据是5年前的“办法”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定假日安排均是根据2007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做出。《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在1949年12月23日由政务院发布, 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于2007年第二次修订。该“办法”规定了每个节日放假几天,其中第六条提到,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但是该“办法”并没提到如果调整休息日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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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元旦放假安排的通知》:
从2011年1月1日至1月3日放假三天。具体安排为:1月1日(星期六)至3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三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2-28
法定的是1-3号放假 然后5.6号包括12月31号都正常上班,这也就意味着12月29号30号正常放假,所以有些公司吧31号的那一天调休到29号。也就是29号 周六正常上班 然后从30号一直放假到3号 然后 4号周五 5号周六6号周日都上班。这样一来有些公司会一下子连着放假5天。不过法定的不是这样的。
第3个回答  2012-12-2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2年元旦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201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第4个回答  2010-12-29
放三天,1号到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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